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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有没有强制带离的权力?地铁保安的行为是否违法?

2021-09-02
      (原标题:安保人员有没有强制带离的权力? 是否构成强制侮辱罪? 女乘客是否被侵害隐私权? 记者:郭婧)
      近日,西安地铁一名女性乘客被地铁安保人员强制拖离车厢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
      视频显示,拖离过程中,一位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被身穿地铁安保服的工作人员强行拖拽出车厢,途中衣服凌乱,身体大面积裸露,个人物品散落一地。
      对此,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8月31日曾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
      针对网友反映的“地铁3号线一列车途经大雁塔车站时,有乘客呼喊‘救命’,现场出现一定混乱”的情况,经调取监控核实,事情发生在8月30日17:38左右,一女性乘客在地铁3号线列车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
      其间,该乘客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
      列车安全员发现后立即进行劝阻,在多次劝离未果后,为确保车厢内乘车秩序,17:45列车到达大雁塔站后,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
      其间,因该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
      随后该乘客在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抵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未对后续车厢内乘车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但这份情况说明发布后,“地铁安保的处置是否不当”的争议声仍然不断。
      针对该事件,交通运输部官方微博昨日回应网友评论称:“已上报该事件,正在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
      安保人员强行拖拽乘客导致其衣不蔽体是否违法,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当事女乘客是否被侵害隐私权?橙柿互动“律师来了”邀请多位律师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安保人员有没有强制带离的权力?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惠表示,女子在地铁这个公众场所与人发生争执并有肢体冲突,且不听地铁管理人员及其他乘客劝阻而拒不下车,本身有违公德,如果破坏地铁乘车秩序,造成围观、地铁晚点等,地铁安保人员有责任加以阻止,这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地铁公司有义务保证所有乘客的安全及乘车秩序,而这一义务有一部分通过地铁安保人员来履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地铁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地铁公司有权对乘客造成安全危险交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如对经营造成损失可要求乘客赔偿。
      不过,从这个视频看,安保人员的措施过于粗暴,确实存在处理不当的情况。
      至于采取什么相应的手段阻止这类情况发生,应看地铁公司对安保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有规定。一般来说,如这位乘客拒不下车,在车上造成严重混乱的,安保人员有义务采取劝阻、协助沟通,或维持现场秩序,或请当事人暂时下车协商等方式解决。
      如果这些方式无法解决最好的办法是报警。而在警察到场之前,如果当事人不听劝阻又影响地铁运行安全,安保人员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强制其离开车厢,应该以不损害当事人人身安全和隐私权为前提。
      乘客认为自己隐私权受到侵害,也有权要求地铁公司赔偿。
      王律师说,在维护公共安全、社会公德方面,无论男女老幼都有相同权利义务。假设这个乘客是男性或是少儿,其人身安全和隐私权同样应得到保护。
      另外,如果安保在拖拽中造成隐私暴露,并非安保的故意,而是过失造成的,且女乘客过错在前,所以如果后面女乘客提起侵权之诉,应适用过错相抵原则。
      地铁保安的行为是否违法?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宁松博士认为,这可能涉嫌违反国务院颁发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以“文明、合法”是保安服务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基于此,这一条例对保安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例如,保安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不得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不得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不得侵犯个人隐私以及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否则,依照条例,保安员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律师表示,从网传视频来看,该女子与他人发生口角纠纷,该纠纷的社会危害性应该不至于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安保人员原本理应“文明、合法”予以劝阻,而不应采用强行拖拽的手段处置纠纷,其拖拽手段更不能侵犯该女子的个人隐私,所以安保人员的强制拖拽行为违反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上述规定,不具有合法性。
      如果保安员的拖拽行为给女子造成损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应承担赔付责任。同时,保安应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地铁保安是否构成强制侮辱罪?
      关于网友们关心较多的“西安地铁安保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制侮辱罪”,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黄洪连先解释了何为侮辱妇女。
      根据刑法规定,强制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的“侮辱妇女”主要是指损害妇女人格尊严的淫秽下流、伤风败俗的行为。比如,多次偷剪妇女的发辫、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追逐、堵截妇女等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侮辱妇女,主观目的是出于减损妇女的人格和名誉等,同时也是出于寻欢作乐的淫秽下流心理。从目前网络披露的视频来看,西安地铁的安保人员维护公共空间秩序的方式方法确有不妥,但不具备侮辱妇女的主观故意,尚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央视网:
      维持秩序别用力过猛

      乘客在地铁上发生口角引起争执,这本是常事。但最近发生在西安地铁内的这么一个“小矛盾”却酿成了大舆情,引得全网关注。
      关键的争议点是,西安地铁保安员在拖拽涉事一方的女乘客时,方式过激、动作过大、用力过猛,在大庭广众之下,女乘客衣服被撕扯得面目全非以致衣不蔽体。
      中国妇女报:
      城市管理要依法文明有温度

      西安地铁有必要重新调查事件,对舆论关注点进一步披露,给当事人以及公众一个交代。确保地铁安全运营,应该带着人性温度。
      如何更友善且合法合理服务、管理值得深思。地铁运营是城市运行的血液命脉,多一些合法合规合理,就会多一份城市温暖。依法文明有温度的城市管理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名片。
      橙友热议
      行云无界:目前看来,她只是动了口,保安动了手。
      又大了一岁:让一个女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全部走光,这保安感觉自己权力无比大?
      平常心:如果是你的老婆、你的姐妹、你的母亲被如此对待,你会怎么样?!
      老牛:不能一味指责安保,作为乘客文明乘车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不能妨碍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准点运行,否则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一十一:法不容情,情不能触法。
      牛蒡子:保安的做法确实是过了!不过大家也别忽略了为什么保安会出现。地铁停着等你处理完,其他乘客的权利呢?双方都可以报警,可以下车等也可以在车上等,但是别停着耽误大家,这样也就避免了执法过度的情况发生。
      裘全华:每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应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法人员包括安保人员应该文明执法,杜绝野蛮执法,杜绝侵犯当事人隐私。

来源:都市快报 责编: 

关键字 : 强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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