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播电视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陈妙然)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业务准入、制作播放、传输覆盖、公共服务、扶持促进、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80条。拟设定的主要制度、措施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提供更多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提供法制保障;加强智慧广播电视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深度融合发展;落实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强化节目规范和从业人员管理;完善扶持促进措施。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66);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nrta.gov.cn;3.请传真至010-86093288。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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